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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RA 賺4.6億僅分7.8萬 3廉價奴隸鬧出走

2011年 01月20日 蘋果日報


【林奕雯╱綜合報導】韓國女子團體「KARA」昨驚爆將與東家「DSP經紀公司」解約,5人僅隊長朴奎利續留,具荷拉原打算解約,昨天下午回心轉意,決定 續留DSP,韓勝妍、姜智英、鄭妮可則一心求去,KARA恐將步上「東方神起」後塵,面臨3成員出走!

其他團員昨透過法律代理人表示:「DSP濫用職權,不顧我們意願,強迫我們無條件出席活動,使我們承受極大壓力。
DSP更把我們當搖錢樹,並有許多無法向大家說明的事,我們和DSP已失去互信,很難再合作,雖然KARA在韓日皆享高人氣,但為保護自身權益,才做此決定。」
韓國唱片業界人士透露:「KARA去年在日本的唱片營收高達180億韓元(約4億6千萬元台幣),但KARA每位成員僅獲得300萬韓元(約7萬8千台幣)收入。

恐付10倍賠償金 DSP公司喊受辱

但KARA要解約並不容易,她們手上有5個廣告代言,一旦毀約將賠償簽約金的10倍,DSP表示:「將依法處理,並對剝削收入一事,感到受辱。」
DSP經紀公司陸續捧紅「Fin.K.L.」、「SS501」、「KARA」等團體,是韓國老牌經紀公司之一。但旗下的Fin.K.L.已於2002年單飛,SS501去年約滿後,也各自尋覓新東家,隊長金賢重被勇樣網羅,團員朴政珉、許永生並將發行個人專輯。

東家壓榨 夯團四散

2003╱06 「神話」vs. SM經紀公司
團員各自單飛,但神話不會解散
2009╱05 「東方神起」有天、俊秀、在中 vs. SM經紀公司
另組新團「JYJ」;3月15日將第4度開庭
2009╱12 「Super Junior」韓庚 vs. SM經紀公司
日前獲判勝訴,韓庚回中國發展
2011╱01 「KARA」勝妍、智英、妮可 vs. DSP經紀公司
將打合約官司,僅隊長奎利、荷拉續留

 


這樣的分法

是個正常的人 都會受不了吧!!!

 

那這樣看來

YG 最好囉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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